第(3/3)页 高超想了想说道:“凯撒已经派来了信使,命我进罗马觐见他,也许过几天就要动身,等我从罗马归来之后,再与妮可小姐完婚。” 朱利特脸上不动声色,但内心却经历了好几次跌落,那罗马可是欧罗巴世界的中心,世界上最繁华的帝都,城市中拥有的权贵数不胜数,拥有的巨大建筑和庄园也数不胜数,拥有的富家名媛和美女也是数不胜数。巴塞罗那更罗马比起来就好比乡下类比城堡,我的妮可被称之为巴塞罗那第一美人,也许在罗马都排不进前十,是真正的花柳繁华地,温柔富贵乡。 高达姆斯这样的人进了罗马,一定会被那里的美女迷得花了眼,被罗马王公们的权势所吸引,到时候他后悔了,口头承诺的东西就不算。不如让他在离开巴塞罗那之前就与妮可成婚,这样生米做成熟饭,也让妮可能跟着他去罗马看着他。 “呃。”朱利特犹豫地捏着胡须说道:“是这样,我深夜观星象,发现花神节的三天后金牛星座会显现出来,是成婚的最佳时间。我希望你们两个能够在那一天成婚。” 高超感到奇怪,没想到古罗马时期的欧洲人办喜事也看日子,高超对此事本来不着急,但一想三天后晚上就能与妮可美人一亲芳泽,内心便显得异常激动了。 “好吧,我回去准备准备,三天后前来迎娶妮可。” 古罗马时期的婚礼还很简单,没有什么教会的祝福,这时候的基督教才处在幼小的嫩芽阶段。男方只需要准备一辆马车亲自接新娘回家即可。穷人可用驴代替,没有驴甚至可以用能驮得动人的羊代替。 高超现在财富过人,自然能够买得起黄金的马车,他特意挑选了四匹白色的阿拉伯马,让护卫自己安全的亲卫百人队从巴塞罗那城中招摇过市,惹得全城百姓驻足观瞻。 他亲自驾着车来到了朱利特的府邸,从房间里把穿着白色半透明丝绸裙子的妮可抱出来,不让她的鞋子粘在地面上,又将她抱上了马车。 他身穿罗马军团将军组合铠,身后还拖着长长的红色披风,亲自驾驭着马车回到了庄园宅邸,从马车上将妮可抱下来。 他将妮可抱进了收拾干净的婚房,将她抱到了新床上,亚麻的床单上洒满了花瓣,伺候在一旁的女仆们把床顶上的纱帐挑下来,依次退出了房间。 古人办婚礼的仪式就是如此简单,没有那么多繁琐的流程,目的就是为了完成最核心的部分,其他方面都不重要。 “等一下。”妮可要把脖子上戴着高超送她的项链摘下来。 “别摘,你戴着它更漂亮,也更加迷人。”高超说罢便吻上了她的嘴唇。 夜风吹着窗外的枝叶摇晃,但卧室里没有风,他们的大床也摇晃到了半夜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