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反正他才不会像原著中的宋缺那么自虐,娶个丑女为妻,表明对女色婚姻方面已经彻底失望,从此抛下一切,立志刀道。 这种精神虽然可歌可泣,可嘉可奖,但要方明自己来,却是万死都不干的。 而以他现在的权势地位,一般的绝色也是予取予求,但真正气质聪慧俱佳,乃至身份地位与他般配的,却也没有几个。 梵清惠碧秀心祝玉妍之流,心机太过深重,美则美矣,但最多当个外宅小妾,真要娶进家门,那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。 至于尚秀芳之母尚明月?方明已经将明月的养父岳山宰了,还指望别人委身下嫁?不怕睡到半夜吃刀子么? 而如若再加上一个地理,血脉因素的话,可选择范围就更小了。 选来选去,也就一个商清雅颇为符合要求。 方明一向以行动派自居。 这次甩开四大圣僧之后,当即便来飞马牧场求亲,乃是一举两得。 岭南宋家在原著中之所以无法插手天下,便是距离太远,难以企及,而这次若与飞马牧场强强联合,便是在南方腹地插下一枚大钉子,等到隋末之际便大有可为。 “大胆!” “竟敢如此轻薄!” …… 片刻的死寂之后,厅堂之上立即乱成一片,不少小年轻脸红脖子粗,就连商震都握紧了双拳,由此可见商清雅的魅力还有得人心。 “大胆?” 方明忽然反问:“本人乃是岭南宋家之主,汉人正统,以正妻娶之,三书六礼,两家门当户对,何来不妥?” 呼! 刹那间,之前的喧嚣又寂静下去。 一干牧场总管看了看方明,再看了看商清雅,就好像被掐住脖子的鸭子,半天也吐不出一个字来。 因为宋缺实在太完美了! 本人俊秀无伦,乃是武林中第一美男子。 武功更是不得了,天刀之名威震武林,更有可能成为宁道奇之后的无上大宗师! 身份贵重,乃是岭南宋家之主,与飞马牧场匹配无比,甚至家格还要高上一点。 至于文韬武略?在之前几战当中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,丝毫不用怀疑。 不得不说,此时的宋缺,简直是天下武林侠女乃至官宦小姐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,天成佳偶! 因此,看着仿佛一对璧人般的方明与商清雅两人,就连商震也不由哑火了。 良久之后,还是商清雅抬起头来,朱唇轻启:“这实在突如其来,令清雅没有半点心理准备,宋缺你难道就不怕清雅早已定下婚约,或者已有心上人了么?” “自然不怕!” 方明自信道:“因为宋某自信比世间任何男子都强,而我们两家的结合,也是大势所趋,无法抵挡!”(未完待续。)>--, 第(3/3)页